產品質保期限
長虹散熱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規定,在供暖系統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在產品試驗壓力和使用范圍內,對產品的質保期限作出如下規定:
注意產品承保日期自交貨期開始計算。
產品類型 |
質保期限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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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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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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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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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制管件 |
2年 |
質保及售后范圍
僅限長虹公司認定的正規經銷商及“長虹散熱器“激光打標的配件產品,并在國家標準規定使用正常工況下發生的因原材料或加工缺陷造成的滲、漏水引起的損失,申請售后應出具購買時所簽合同或票據。
以下情況不予質保
1.因安裝原因及安裝其它非散熱器產品造成的損失,均不在承保范圍內。
2.因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在承保范圍之內。
3.對于特殊場所的安裝與質保,應特別約定,我司承保責任不包括文物等不可復制物品、重點設施設備及關聯損失。
4.未經天津長虹工業有限公司授權的非正規渠道購買的散熱器不在承保范圍之內。